本案在律師專業協助下,成功為當事人守住土地權利!對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,二審法院最終判決「上訴駁回」,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。
【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字第919號】
【案件經過】
本案牽涉家族間多年以前的土地取得、借名登記及繼承關係,雙方對於系爭土地究竟有無成立借名登記,以及相關返還請求權是否存在,各有不同主張。
本所接受委任後,針對土地取得經過、家族成員間之法律關係、歷年土地權利變動及相關資料進行整理,並就我方所主張之借名登記及土地返還提出請求。
【法院判決】
本案一審判決對方敗訴,對方不服提起上訴。
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,最終仍認對方上訴無理由,判決:
一、上訴駁回。
二、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。
成功為當事人守住土地權利,爭取最佳利益!
【律師提醒】
借名登記爭議常見於家族成員之間,尤其年代久遠的不動產,日後一旦發生繼承或家族財產爭議,是否確實存在借名登記關係,往往成為訴訟的重要爭點。
主張借名登記關係存在的一方,仍須就雙方確有借名登記之合意及相關事實提出證明。因此,家族間若有不動產借名登記、移轉或繼承安排,建議妥善保存相關書面資料、土地登記文件及其他證據,以避免日後發生權利歸屬爭議。
若相關爭議已經發生,也應及早整理歷年土地登記及相關事證,尋求專業法律協助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立即聯繫我們,捍衛您的權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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